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nba球员交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nba球员交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打包换人一般就是A球队想球队拥有一个自己心仪的球员(B球队的),可能A俱乐部财力上不是很宽裕,加上B球队也想得到A球队的几名球员,于是两队就达成协议,A球队用一名或者几名球员和B球队的球员互换,或者加上一些钱财,达到双方都满意的地步。
NBA打包换人一般就是球队与球队之间的球员交换,通常数量不是等量交换,根据球员的个人数据以及薪酬来定,大多指合同期以内的球员,作为球员没有自主选择权,有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
NBA首轮互换权是指两 支进行交易的球队在当年的选秀时,拥有两队之间首轮选秀权互换权的球队,在首轮选秀时可以和对方顺位互相交换一下,如果顺位本来就靠前,也可以选择不换。
因为在规定中有时球队进行过其他交易导致某一年不能送出自己的选秀权,所以只能进行选秀权互换。
并非如此!一共有以下三种情况!!
无需薪金对等的情况
当一支球队的工资低于工资帽时,那么这支球队可以做任何交易,不需要遵循薪金对等,只要交易后球队的工资不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即可。
例如2017年夏天森林狼用拉文、克里斯-邓恩+2017年7号选秀权(公牛选中马尔卡宁)从公牛换来了吉米-巴特勒和2017年16号选秀权(森林狼选中贾斯廷-巴顿)
这次交易之前森林狼和公牛队两支球队总薪金都低于工资帽,所以他们无需受到遵循薪金对等的约束
拉文(224万美元)+克里斯-邓恩(387万美元)换来吉米-巴特勒(1755万美元)
一方需要遵循薪金对等的情况
如果两支球队交易之前或者交易之后有一支球队的薪金超过工资帽,那么他们之间的交易,超过工资帽的球队就要受到薪金对等原则的约束了,而未超过工资帽的球队不受限制。
薪金对等原则:转入球员的年薪≤转出球员年薪的125%+10万美元
例如2017年夏天,篮网送出贾斯汀-汉密尔顿(300万美元),从猛龙得到了德马雷-卡罗尔(1480万美元)、2018年的首轮签(乐透保护)和2018年的二轮签。
这笔交易中篮网队不论在交易前还是交易后薪金空间都没有超过工资帽所以他们可以随意吃下卡罗尔,而猛龙队由于薪金空间超过了工资帽,所以只有猛龙队要遵守薪金对等原则。
双方都需要遵循薪金对等的情况
如果交易双方的薪金都超过了工资帽,那么他们之间的交易,两支球队都受到薪金对等原则的约束。
例如在2017-18赛季中期交易:快船送出格里芬(2951万美元)、威利-里德(158万美元)和布莱斯-约翰逊(133万美元)总计3242万美元,
从活塞队换回托拜亚斯-哈里斯(1600万美元)、布拉德利(881万美元)、马扬诺维奇(700万美元)、2018年首轮选秀权(前四顺位保护)和2019年次轮选秀权,总计3181万美元。
由于双方在交易之前总薪金都超过了工资帽,所以这笔交易都要遵循薪金对等原则(转入球员的年薪≤转出球员年薪的125%+10万美元)
总结一下
交易双方球队总薪资交易前后都低于工资帽时可以随便交易,一百万美元换一千万美元都没问题
nba是独一档的篮球比赛联盟,球队收入方式相对比较固定,理论上球队收入的上限相对不会太离谱,又因为有奢侈税的存在,所以在用于球员的成本上相对被限制的比较死,足球就不一样了,欧洲几大联赛的球队除了联赛,其他层级的比赛也比较多,奖金、门票等各方面收入方式很多,收入的上下限差距也比较大,高投入往往会有高回报,起码能提高高回报的概率,低投入还有降级等方面的风险。
所以nba球队一般不会相对过高的投入,对于一个稳定的球队来说,原本的投入收入已经相对比较平衡,哪怕是烂队,薪金的缺口也不会特别大,通过交易才能即得到想要的人,又能更好的平衡投入。足球就不一样了,两个球队投入相差10倍几十倍的现象普遍存在,但是这是靠收入差距巨大来支撑的
两边的转会规则不一样。
NBA每个队是有工资帽的,工资的总额度是一定的,超过了工资帽就要交奢侈税,代价太大。球队建队的思路,就是要在不超过工资帽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签球星,不过由于球星的薪水都比较高,工资帽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球星的报团,达到平衡各队实力的目的。所以NBA球队之间交换球员,除了考虑球员的竞技水平因素之外,球员的合同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而NBA球员被交换以后,他的旧合同规定的年薪在新球队还是会有效,直到合同执行完为止。
而足球队每个队的总工资是没用上限的。球员的转会,只要两家俱乐部协商一致,支付了转会费(或者球员合同里的违约金),加上球员本人待遇谈妥,转会就能成行。土豪球队签多几个世界球星打造巨无霸球队那都不是事,切尔西、曼城、巴黎就是近10几年有富豪老板的支持不断买入优秀球星挤身一流强队的。足球运动员转会以后,原来的合同就作废了,需要跟新球队签订新合同。
欧洲足联虽然也有财政平衡法案要求各队收支的差距不能太大,但是各队幕后老板会通过自己控制的其他公司赞助自己的球队来增加球队收入,所以财政平衡法案的作用没有NBA的工资帽明显。
其实不止NBA互换球员,足球联赛中互换球员也很常见。
其实还有一种方式是人+差额资金来进行球员交易。
以人易人不会产生现金流动,或产生较小额资金流动,从资金角度来讲是可以合理避税,也就不存在资金监管问题。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联赛有为了保护联赛正常、稳定、健康运营会出台一些政策,例如中超2021即将实行的中超球队单赛季支出总额不得超过6亿元。为了避免现金不超额,不排除这些球队会以以人易人的“擦边球”的方式来进行球员转会及购买。
综上,以人易人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球队交易方式。在各种体育类型商业化联赛中很常见。
规则不一样,NBA的规则更大程度的让各个球队实力平衡,湖人这样的豪门也经历相当长的低谷期,而足球更利于豪门的稳定,西甲,德甲,意甲,法甲等等常年被那些球队统治……所以我更喜欢前者。
大家都知道,足球比赛与篮球比赛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足球的商业联赛可以说是全球化的,球员之间的来回调动,甚至可以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任意的调动,所以说为了保障球队的利益,这个时候基本上都会给球员踢出一个明码标价,转会费的多少就说明了这个球员是否是好的球员的标准。而不论是这个地区的足球社联赛,多么的吃香,或者说是多么的落后,想要得到这名球员,必须付出相对应的费用。
而对于NBA来讲,之所以会经常出现以人换人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在NBA当中有很多的球队的老板非常有钱,如果说仅仅是可以用金钱花钱买来这些球员的话,对于整个联盟的平衡性会有很大的威胁。所以说NBA当中也制定了很多其他联赛所没有的一些要求。比如说在NBA当中打球的球队,一定要注意有一个工资帽的限制,这是为了平衡各支球队的利益,而且球队签约的人数,不能够超过15个人的大名单。而在足球联赛当中,基本上没有人员的限制,你想签多少就签多少。
毕竟相对比而言,NBA仅仅只是一个地区性的联赛,而足球的联赛是涉及到全球各个地方的,之间的交流也是非常的频繁。但是对于NBA来讲,相对来说交流的范围就小了不少,仅仅只是限制于联盟当中,所以两者之间球员的交易方式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nba球员交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nba球员交换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